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内容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柯惠医疗器材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789号10号楼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钱工 | |||
项目名称 | 柯惠医疗器材制造(上海)有限公司电解脱系统、鼻窦冲洗器生产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 | |||
项目简介 | 建设单位:柯惠医疗器材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投资规模:1143.2万元 行业类别: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 行业代码:C3584 生产产品及其设计产能:年产鼻窦冲洗器(Sinus Wash Delivery Device)20万件/年、电解脱系统500套/年。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人员 | 时间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钱工 |
全玉、陈强、陈惠青(调查) | 2019.11-2019.12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其他粉尘、木粉尘、滑石粉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甲醛、石蜡烟、异丙醇、环己酮、甲苯、乙苯、丁酮、乙酸乙酯、甲醇、丁醇、乙二醇、二甲苯、丙酮、乙酸丁酯、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紫外辐射、噪声、高温、电焊弧光、工频电场。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正丁酯、异丙醇、二氧化锡、铜烟、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本项目结合生产工艺采取了防毒、防噪、防工频电场、防紫外辐射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现场调查及现场作业场所检测结果可知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建设项目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措施、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符合相关要求。 (3)建设项目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但在职业卫生管理过程中,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管理制度未落实。 综上所述,本报告认为柯惠医疗器材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在运行过程中应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以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健康的目的。 柯惠医疗器材制造(上海)有限公司电解脱系统、鼻窦冲洗器生产线项目在采取了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整改的前提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建设项目在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置的警示标识数量、种类不足。 建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注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一、《评价报告》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指导意见》(沪安监职安〔2014〕3号)的要求,对项目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分析,并对采取的防护措施进行了评价,评价结论客观,建议基本可行。 二、主要修改意见:1、细化工艺废弃物回收处置情况的说明与建议;2、细化项目机械通风设置情况的分析与评价;3、细化防护设施检修防护措施的分析与评价;4、专家组提出的其他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专家组同意该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